发布时间:2014-09-02 作者:人力资源部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公司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电建〔2012〕49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电建集团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度股份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公司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电建集团《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权限规定认真做好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
二、个人申报
(一)申报者应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共用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技术资格评审库个人信息采集工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文件具”软件,填写内容,并打印评定表格连同电子文档(RPU格式)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总部人员可直接报人力资源部)。
(二)提交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三)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于材料初审和复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所发表论文及著作;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证书或免试证明;个人有效获奖
证书;其它需要说明的支持性材料。
(四)个人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三、初步审查工作
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得上报。
四、单位推荐材料上报
对初审合格的人员,将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电子版)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总体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所发表论文及著作(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个人有效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工程、经济、会计系列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3.对于破格申报者需提交《破格报告》;
4.对于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需提交《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八)政工系列
1.材料还需提供以下两种:
⑴《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⑵对于破格申报者需提交《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登记表》。
2.评定范围和岗位问题
评定人员应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第一、评定范围
⑴专职人员: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工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企业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⑵非专职人员:企业中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
非专职人员的掌握标准,要看其承担的工作与业绩是否主要从事政工工作,否则不能参加高级政工师的评定。主要包括:
党政一肩挑的主要领导干部、政工岗位正职兼行政副职的人员、行政岗位副职兼任政工岗位副职及综合部门中既承担政工工作又承担行政工作的人员。
第二、岗位问题
(1)企业中从事企业文化建设和外宣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高级政工师。
(2)政工部门中,专职从事电视广播设备维护、俱乐部和图书馆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不能参加高级政工师评定。
(3)专职从事企业杂志、报刊、电视、网络编辑工作的人员,建议参加编辑、记者系列的评审,本人愿意参加高级政工师评审,可以按高级政工师评审的条件申报。
(4)人事部门中,从事干部管理、人事调配、离退休人员管理的人员可以参加高级政工师评审,负责专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薪酬管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人员不能参加高级政工师的评审。
(5)综合管理、保卫部门中,从事信访、保密、治安保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民兵预备役的人员可以参加高级政工师评定;负责消防、安全生产的人员不能参加高级政工师评定。
(九)各单位上报推荐及汇总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并按要求填写《申报2013年度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五、复审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的重点如下:
(一)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真实性、时效性进行审核。
(二)复审后,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证书和计算机证书原件上报股份公司终审。
六、评审、推荐及公示安排
公司拟定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推荐会。推荐会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公司网站上公示7天。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时间开始时间暂时定于6月份,初级暂定8月份。
七、委托评审事宜
(一)严格控制系统外委托评审。确因需要委托进行高级资格评定的申报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上一级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二)对于委托国家电网公司进行卫生、教育、翻译等系列评定的申报者,访问中国电力人才网认真学习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及上报资料的要求。各单
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工作。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2013年度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计算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发表论文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超期无效。按规定通过评定
后,其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时间统一为2013年12月31日。
(二)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有关规定,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申报者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三)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的按照中国电建《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外语能力和计算机水平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电建人〔2012〕93号)并参照《关于职称评审工程系列外语免试条件过渡一年的通知》(股人〔2013〕18号)执行。
(四)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对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进行部署,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审查、上报,对于延期上报材料的,
将不予受理。
(五)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两年之内参加公司及社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及评定。同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单位1年之内的申报资格。
(六)报名(审查)、评审费收取评审费:高级职称600元/人(系统外委托800元/人)、
中级400元/人(系统外委托500元/人),初级200元/人,在初审通过后报公司时收取。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2013年度职称情况一览表》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