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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分包队伍物资使用管理

发布时间:2014-08-05  作者:王晓林  点击数:

 

浅谈加强分包队伍物资使用管理

1、分包队伍领料人员备案制度

分包队伍进场后,应单独设立一名材料员。该人员由分包队伍负责人直接委任,并附正式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留物资部备案。分包队伍所需各种材料均由该人员签领,其它人员无权办理签领手续。

2、物资审批领用制度

分包队伍领用材料时,由分包队伍材料员填写专用的《工程材料请领单》,然后到项目总工或分项工程负责工程师处审批。最后由分包队伍材料员执审批的《工程材料请领单》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

3、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的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各种劳动安全保护用品由分包队伍自备,如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等。对于分包队伍自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保管理办法。分包队伍必须提供保护用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其它必要的材质证明资料、证书等供物资部备案,并加盖分包队伍公章。

4、料具进出场管理

分包队伍自备的料具进场时,要严格做好料具进场记录,并由分包队伍负责人签字,在物资部备案,以方便物资部出场确认。出场时物资部要根据料具进场记录和出场记录进行比较,仔细清查,做好登记,并由项目部物资部负责人、分包队伍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签字确认方能出场。如无进场记录和出场记录登记表,项目部有权拒绝料具出场。

5、余料、边角料、废旧料管理

施工生产的废旧料、边角料、余料不得私自处理。工程余料要及时退还仓库。废旧料、边角料要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由物资部统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利用。对于私自处理者,物资部将进行经济处罚。

6、结算管理

工程完工后,分包队伍应积极配合做好料具回收工作。各种料具的归还做好随借随记,随还随销的原则。借用归还时要当场验收,办好登记和注销手续,做到记录清楚完整。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归还销账,未清还料具的分包队伍,不予出具《物资清算证明》,分包队伍在结算时必须持物资部的清算证明到财务部结算,如无此证明财务部将拒绝结算。对于丢失损坏的料具,将随《物资清算证明》附《物资损坏、赔偿清单》以供财务部同分包队伍结算。